法規沿革

法規名稱: 內政部消防署全國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 (112/08/29 修正)
公(發)布/函頒日期: 84/08/28
修正日期 112/08/29
9.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12170131
  4 號函修正第 4  點條文;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
8.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十五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121700347 
  號函修正第 2~5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
7.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十一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101700376 
  號函修正第 5、6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
6.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訓字第 1091700747 
  號函修正第 4~7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
5.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六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教字第 0940800183 號函
 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9  點
  (原名稱: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;新名稱:內政部
  消防署全國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)
4.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五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教字第 09308000732  號
  函修正發布全文 8  點
3.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三日內政部消防署九十消署教字第 90H0088  號
  函修正發布
  (原名稱: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楷模甄選實施規定;新名稱:內政部消防
  署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)
2.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內政部消防署八十七消署教字第 87H0197
  號函修正發布
1.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內政部消防署八十四消署教字第 84025
  60  號函訂定發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