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有關即時報表單通報作業程序如下:
(一)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,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進駐機關(構)應
彙整所屬機關(構)之災情,填具即時報表單,並依業管權責項目
填報災害應變處置報告後,由各該成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之中央災
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彙整。
(二)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,中央各部會應依權責執行任務,迅速查
明災情,填報即時報表單,通報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並隨時更新災情
資料。
(三)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災害應變中心
進駐機關(單位),應迅速查明災情,填報即時報表單,通報至中
央災害應變中心相關業務主管機關(單位)彙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