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秘字第 1120100
652 號函修正第 4~6、16、17 點條文及第 3 點條文之附表一、附
表六;並自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 |
9.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秘字第 1110101
527 號函修正第 5 點條文及第 5 點條文之附表八、九;並自即日生
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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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秘字第 109010086
2 號函修正第 9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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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秘字第 109010025
2 號函修正全文 17 點;並自即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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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秘字第 108010070
6 號函增訂第 12-1 點條文;並自即日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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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月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企字第 1031313994 號
函修正全文 16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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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企字第 09913137802
號函修正全文 16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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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九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企字第 0971101764 號函
修正第 2、8 點條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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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企字第 0961314062 號
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4 點
(原名稱:內政部消防署採購招標注意事項;新名稱:內政部消防署辦
理採購案件注意事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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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內政部消防署消署企字第 0921300988
號函訂定全文 11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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